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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方式

  • 於前一年度,提報需重新刨鋪路段,並開會研擬評估施作需求
  • 向內政部營建署或公路總局等中央單位爭取經費施做
  • 確認施作需求後,於當年度陸續派工進場施做
  • 路平專案工程104-111年已累計完成刨鋪299條,改善道路面積約1800萬平方公尺。
  • 112年度預計辦理28條路平專案工程,總計改善長度約5萬公尺,總計改善面積約為73萬平方公尺
  • 歷年經路平專案改善後之道路IRI(國際糙度指標,IRI數值越小即代表道路越平坦)平均值達2.63,有效提高本市道路平整度及行車安全舒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