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置:處長1人、副處長1人、總工程司1人、主任秘書1人、副總工程司2人。本處設有以下單位:政風室、人事室、會計室、秘書室、養護工程隊、公園綠地科、橋梁隧道科、道路行政科、道路挖掘科、路燈工程科、共同管道科及道路挖掘管理暨資訊聯合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