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護工程隊
道路之巡查、路基與路面養護、溝渠、護欄、擋土牆、駁坎維護、救災搶修工程、道路基金管理、道路邊坡、督導區公所道路及其附屬設施養護、修復、救災搶修及人行道修補等事項。
道路挖掘科
綜理道路挖掘相關法令、管線單位協調、管線資料建置更新、道路挖掘管制事項、道路挖掘許可、擅自挖掘裁罰、道路挖掘及分析等事項。
橋梁隧道科
轄管既有橋梁、地下道檢測及維護等事項,並督導區公所轄管相關權責事項。
路燈工程科
辦理全市路燈規劃、設計、新設、遷移及管理維護等業務。
共同管道科
寬頻管道及共同管道之營運及維護管理、共同管道基金管理等業務。
公園綠地科
公園綠地、廣場、埤塘、路樹、兒童遊樂場維護管理等事項。
道路行政科
都市計畫(道路用地)容積移轉、道路證明及廢改道證明核發、道路財產管理、市區道路及公路用地使用費收取作業等相關業務、計畫道路報編及核定興辦事業文件、公共設施完竣業務認定、土地改良費用證明、道路側溝搭排申請、道路路權借用、路權接管、公共設施查驗等事項。
秘書室
施政計畫、財產、文書、檔案管理、庶務、出納、研究發展、施政計畫、電腦資訊管理、公文時效管制、印信、法制、公共關係、新聞聯繫、押標金及保固金退還、綜合業務等事項。
會計室
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業務等事項。
人事室
辦理人事管理業務。
政風室
辦理政風業務、公務機密維護及機關安全維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