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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市府是否為市轄內所有道路之權責機關?

  • 發布單位:養護工程處
  • 資料提供單位:工務局

市轄道路依等級區分管理機關及養護機關如下:
一、國道:管理機關-國道高速公路局;養護機關-國道高速公路局。
二、省道:管理機關-公路局;養護機關-公路局。
三、市、區道及15公尺以上道路:管理機關-市政府;養護機關-市政府。
四、不足15公尺:管理機關-區公所;養護機關-區公所。
五、工業區道路:管理機關-工業局工業區服務中心;養護機關-工業局工業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