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採購評選評審委員遴選作業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生效。原「桃園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採購評選(審)委員遴選作業要點」廢止。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採購評選評審委員遴選作業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生效。
原「桃園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採購評選(審)委員遴選作業要點」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