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永安路道路沉陷 養工處協同相關單位到場釐清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提供單位:工務局

9月21日養工處路巡廠商在永安路接連發現兩處道路沉陷情形,在道管中心接獲通報後,即通報自來水、水務局派員到場釐清,由道管中心顏主任、道挖科邱科長到場督導。

道路沉陷的原因主要是地下水流擾動,而這些地下水流擾動的原因,除了災害發生時,致災性強降雨所造成外,平時大多是因為自來水管老舊或雨污水管破管而產生。

道路管理機關要如何要求管線管理單位將其管路妥善率逐年改善提升,降低道路沉陷狀況發生,是近年來一直被廣泛討論的議題。

首先,道路管理機關可與自來水管理單位建立合作機制,將每年路平專案路段,於前一年度事先告知,讓自來水管理機關可事前編列預算參與該路平路段的整合,來重置新管路;另外也可要求自來水管理單位針對既有管路定期檢查和維護,確保管線狀態良好。也期望其利用最新的IOT/ICT等現代監控技術,以遠端感測器即時監測管線狀態,及早發現問題。

再者,除了自來水原有舊管汰換問題外,早期污水和雨水採取共同排放的管道設計,致管道老舊腐蝕破管的情形也常常發生,應針對污雨水共同管路進行分流設計施工,以減少污水對雨水管路的腐蝕風險。

最後,道路主管機關更應要求以上管線單位主管機關定期提交管路檢查報告,以利確認管理。另亦需要針對違反法規時逕行裁罰,也可同時提供遵守管路管理規定的激勵措施,以促使上述主管機關願意積極改善管理。在這樣的措施下應可確保道路基礎設施的安全和可永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