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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運動公園男廁設計不良 桃園市政府將盡速改善,以符合無障礙等相關規定

  • 發布單位:工程施工科
  • 聯絡人:洪嘉潞
  • 聯絡人電話:6750
  • 資料提供單位:工務局

有關今(26)日媒體報導大溪運動公園男廁設計不良一事,桃園市政府工務局長拱祥生表示,大溪運動公園係由前年向軍方爭取閒置土地闢建而成,佔地約二千六百多坪,園內廁所及管理室為舊有房舍整修而成,目前由大溪區公所維護管理。

拱局長提到,依據內政部營建署發布「公共建築物衛生設備設計手冊」規定,小便器中心點間距應為80公分以上,另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無障礙小便斗之空間應達100公分以上,大溪運動公園男側便斗空間僅40公分,顯未符規定。

拱局長表示,有關公園內廁所空間不足情事,本府工務局將要求大溪區公所儘速改善,並全面檢視廁所是否符合無障礙等相關設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