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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之聘任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4條第3項「其他相類似之人事措施」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工務局

桃園市政府108年8月23日府政預字第1080210815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