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向該路段之路權單位申請。路權單位如下 1.編號道路(縣道、鄉道)或15米以上市區道路向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道路挖掘科申請。 2.15米以下市區道路向該路段之各區公所申請。 3.省道向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申請。 4.工業區道路向各工業區管理中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