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公務機關落實保護民眾個人資料,防止濫用或侵害個人資料隱私,避免衍生違(法)紀案件,各公務機關應落實管理維護與加強抽查稽核,倘有發現異常查詢或管理缺失等情形,應迅速調查釐清,即時改善,針對已生洩密之情事,迅速採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害擴大,同時追究違失人員相關責任。
積極運用適當之集(機)會,教育同仁恪遵保密義務,避免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並將違(法)紀案例彙編成教材宣導,俾深植同仁法治觀念,強化職場倫理;適度利用內部信息網絡廣泛宣傳保密規定、法律責任和機密維護作為,提高公務人員保密意識,並於各項資訊系統加註警語,提醒同仁須嚴格遵守,以降低洩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