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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職場霸凌防治措施及申訴調查處理要點

  • 發布單位:人事室

一、訂定「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職場霸凌防治措施及申訴調查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二、本處就職場霸凌事件,設置下列申訴管道:

(一) 申訴電子信箱:ORAMSHP@mail.tycg.gov.tw。

(二) 申訴專線:03-3396122 分機731、737。